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第630章 尊王,到底是谁的功劳?
第(3/3)页
没有说出【尊王攘夷】这四个字!”
“而管仲和齐桓公喊出来了,这就跟咱大隋一样,虽然现在也进行着类似于科举的事情,但是却没有把它确立成一个制度来!”
隋文帝哦了一声,原来你是要学儒家那一套抢注商标啊!
就跟当年儒家把中庸之道从道家抢过来一样吗?
你们这可真是老传统技能了。
他都懒得骂人了,因为这太儒家了。
…………
大明,
海瑞嘴角抽了抽,难道儒家所谓的很多成就,儒家所推崇的很多人的功劳,就是靠着这种抢别人的事迹而来的吗?
这简直也太那啥了!
他很想说不要脸,但一想到这有辱斯文,于是就留了点口德。
但真正的儒门子弟可比他有底线的多了,他们甚至在弹冠相庆!
六部尚书叫嚷着:
“不管是谁发明的,只要齐桓公和管仲是第一个提出来的就行!”
“提出来的也是有功劳的呀!”
“别扯什么人家抢没抢你的功劳,你被人抢注了,那么你就应该你在自己身上找找问题。”
海瑞实在无法直视这种说法。
要是一个制度你抢注了也就抢注了,毕竟制度从潜规则变成一个公开的东西,那也需要很大的努力!
甚至需要付出一定的流血牺牲!
可这是人家制定出来的国策,基本上已经在全国通行了,只是没有叫这个名字而已,
你把猫叫了个咪,就证明这件事是你的了?
他很想痛骂这种无耻的剽窃行为。
是但看到儒门这帮人的嘴脸,他觉得还是算了吧,你骂他们,他们反而觉得自己赢了!
所以海瑞很郁闷,他也在天幕中询问:
“难道抢注商标之后,尊王这就成了管仲和齐桓公的功劳了吗?”
…………
天幕下很多人,尤其是儒家人都跟海瑞时期的六部尚书一样。
毕竟儒家的东西真没有太多,尤其是好东西,儒家自己也坚守不了啊。
你要真按照真正的仁义礼孝去干,那儒家自己人都得起义造反了。
毕竟他们可不是墨家那帮人,把吃苦受罪当成是修行,
就是墨家人中也由很多人也受不了这种修行方式,而转投了其他门派,
这就说明:这种让自己受罪的反人性的方式是行不通的,起码大多数人是接受不了的。
他们只能偷别人的东西,偷来之后就得说是自己的。
百家很多学派,看到儒家门徒的这种嘴脸,都想要骂娘了。
这偷的可不是一家的呀,这是把其他家的东西都偷过去了!
可是,怎么样去打击这种行为呢?
尤其是管仲和齐桓公的这种行为,必须要给予严厉的制裁和警醒!
大家都在问博主该怎么看?
陈勇想了想,那当然是躺着看呀!
【我知道很多人想把‘尊王’这个创举,放到管仲和齐桓公的身上,】
【哪怕无视史书上记载的各种事实,也要抛开事实不谈!】
【甚至拿出了只要是他们喊出尊王的这个口号就行了,】
【但真相是什么呢?】
【让所有儒家人吐血的是,尊王的口号,也不是管仲和齐桓公提出来的!】
【因为管仲和齐桓公根本就没有提出过尊王这句口号!】
【尊王的口号是后世儒学家,后世史学家,对管仲和齐桓公以及齐襄公所有事情的抽象凝练总结!】
【是的,完全就是后世人归纳总结。】
【也就是说,凡是给你说管仲和齐桓公他们喊出了尊王攘夷的口号,干什么干什么。】
【你可以直接判断,这人要么不严谨,要么就是外行!】
【管仲齐桓公跟齐襄公一样,只是干了尊王的事情,从来没有提出过尊王这句话!】
【因为他们那个时候,不是这种叫法。】
【这句话是后人说的。】
【谁说的呢?】
【应该是秦汉学者,而把尊王攘夷四个字完整提出来,说齐桓公尊王攘夷,那就更要往后面看了,反正我知道的,大概率是朱熹!】
【朱熹评价管仲时说:“尊周室,攘夷狄,皆所以正天下也。”】
【也就是说,你如果认为尊王这件事情,只要干过这件事情,就有这个功劳的话,那这个事情在齐国,必须是齐襄公干的!】
【管仲和齐桓公只是抄了作业!】
【那你如果说一定要喊出尊王攘夷这四个字,才算是真正的尊王了!】
【那不好意思,齐襄公没有提出这句话,没有喊出尊王两个字,管仲和齐桓公也没有,春秋战国时代都没有!】
【你就是想抢注商标,不好意思,这个商标也不是管仲齐桓公自己注册的。】
【而是后人硬要给管仲和齐桓公注册上的。】
【这就是历史啊!】
【这就是儒家后世的评论啊!】
【所以很多人所谓的丰功伟绩,其实跟他们自己的关系都不大。】
【这就是儒家写历史的可怕之处!】
【主打一个,偷!】
【什么都敢偷,偷前人的东西,甚至连后人的东西也能偷,就是为了吹捧一个他们认为的圣贤和盛世。】
.........
ps:
想不到吧,很多东西,其实就是儒家写史书乱改改出来的。
营销号这玩意,儒家才是老手了。
放一些资料吧,大家可以参考一下。
提到尊王攘夷的论文很多
这个是跟尊王有关的,可以看看史学界对于谁最早尊王
这是论文内容,郑国是尊王的这种行为的第一个实践者,齐襄公,齐桓公都是跟着人家学的
这是尊王口号提出的时间。
其实古代儒家吹一些圣贤,跟现在的营销号一个套路,咱们用的很多东西,老祖宗都玩的贼六了。
求催更,求免费的为爱发电。
记住手机版网址:m.piautian55.net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